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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电动自行车还将上牌管理 达标才可上路

2012/7/23 中电动车网 阅读:10723

从2009年出台政策要禁行,直到2011年上牌管理被叫停,电动自行车是禁还是允许上路,在惠州已经成了一出肥皂剧。7月20日惠州市交警部门召集市区60多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代表展开座谈,就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展开讨论。交警部门透露,惠州的电动自行车还将纳入上牌管理,但只有符合国家标准且在广东省的电动自行车管理目录内的产品方可以。超标电动车将设置不多于3年的过渡期进行淘汰。对于上牌之后的电动车,交警部门还将会执行严格管理的措施。

超标车辆市区只能淘汰

据了解,由于广东省《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今年4月已经出台,惠州市将在这一指导意见下对于电动车的管理给出具体的举措。在该份意见中,对于电动车的管理,还是提出了上牌管理的措施。2011年上半年,惠州曾在市区试行电动车上牌管理,当时按照达标车辆和超标车辆分蓝牌、黄牌区分上牌。这一政策实施一个半月后被叫停。此次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对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但只有符合国标和在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之列的车辆才能够登记上牌。

该份意见还指出,对于目前已经购买和使用的超标电动车、助力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 B 7258-2004)相关标准的,应当按机动车纳入统一的道路交通管理。对可以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核发机动车牌证;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设定过渡期,限期予以淘汰。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内上述车辆应限制区域使用。

惠州市中心区从2003年便开始禁止摩托车上牌,因此就算是此次意见中提出的符合机动车技术条件,准许核发机动车牌站的部分超标电动车、助力车辆也只能在市区之外其他几个县区进行登记上牌。由此导致的就是目前在市区内行使的超标电动车肯定无法上牌,只能在几年之内淘汰。

按全省统一标准登记上牌

在该份意见中,为了为尽快规范电动车管理,广东省省公安厅、经信委、质监局、工商局和环保厅等部门组成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联调办”)。各地也需尽快成立相应的“联调办”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座谈会上,交警部门称惠州市“联调办”目前仍在组建中,前期将会对惠州市目前电动自行车数量、道路交通设施和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之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将督促电动车销售企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车辆质量等。

目前广东省公安、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正在制定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检验和登记相关细则,之后还将公布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今后,省内各市电动车管理需按照省统一标准进行,不得自行制定相关产品目录或者开展登记。

惠州电动车大事记

2009年6月惠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召开听证会,通过电动车禁行提议。

2009年7月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2009年9月1日起,在市区行驶的电动车,时速不能大于20公里,且电动车重量不得超过40千克,超过标准的电动车将“禁行”。

2009年8月惠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建民说,《通告》已延缓一年实施,但延缓期间公安部门仍会进行严管。

2010年9月惠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建民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许来育透露,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含部分超标电动车)将进行挂牌管理。

2011年3月20日惠州市在全省首个开始对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管理,上牌工作开展一个半月,就被省政府喊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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