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媒体报道称日本国土交通省目前正在为使用纯电动汽车(EV)的“超小型交通工具”制定标准。日媒体认为,小型EV不断普及的中国似乎可以作为这方面的成功借鉴。
在日本,风险企业、各地的中小企业、团体及其他行业的企业等纷纷涉足小型纯电动汽车市场。但目前正在推进开发及商业化的小型EV符合日本第一类电动车(四轮)标准。但按照规定,此类车马达的额定输出功率不能超过0.6kW,驱动力明显不足。而且,此类车限乘一人,不能搭载其他人。因此,存在易用性不佳的问题。于是,业界要求日本政府批准可乘坐两人、介于轻型汽车与第一类电动车之间的车辆标准。
相比之下,中国在发展汽车产业方面非常重视EV等电动汽车。其原因是,EV与以内燃机为动力源(600405,股吧)的汽车相比,部件数量少,构造比较简单。而且,日本及欧美的大型汽车厂商同样处于技术开发阶段,技术实力差别较小。因此,与使用内燃机的汽车相比,中国企业可轻松追赶上其他国家的对手。
不过,山东省正在普及的小型EV其实是并未获得正规标准认证的“低速EV”。续航距离约为100km,最高时速为50km左右。据说也不需要驾照和养路费,但禁止在大城市上路。
尽管中国政府也在考虑为低速EV制定正式车辆标准,但因为相关方面的利害冲突等原因,并未制定出明确的方针。在这种形势下,发现商机的企业家及其他行业的企业立即开始生产低速EV,这种例子并不少见。尤其是山东省,省政府对发展低速EV产业十分积极,并出台了提供补贴等扶植政策,因此领先于其他地区推进了产业化。估计山东省目前至少有20家以上低速EV生产企业。
除了山东省以外,安徽省和江苏省目前也在推动低速EV的普及。尽管秩序有点乱,但在中国,低速EV的年产规模达到了10万辆,已发展成一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