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损失谁埋单?
昨日,东方今报报道了郑州市21世纪社区一起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浓烟熏晕了居民,熏黑了家里的墙壁和家具,烧坏了居民楼上的电缆线,这些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昨日上午,郑州市中州大道与国基路附近的21世纪社区55号楼的居民聚集在楼下,议论纷纷。这幢楼受灾最重,失火的地下车库正好位于这幢楼楼下。
记者跟随一户王姓居民顺着漆黑的楼道向上走,王先生拿出手机照明:“停电了,电梯不能用,只能爬楼梯,这幢楼有11层,只是害苦了那些住在高层的邻居。”
王先生住在6楼,打开门后,看到地板和家具上覆盖了一层黑色的粉尘,用水越洗越黑。王先生说,现在已停水停电两天了,无奈只好带家人去住宾馆。
昨日中午12时许,该小区55号楼的业主代表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对于观光电动车属于物业的质疑,一名周姓负责人回答,观光电动车已承包给别人,物业没对其收费。业主追问观光电动车充电时有没有保护装置,他表示,物业提供了专用充电插线板,设置了短路保护,电路方面没任何问题。
当业主要求物业承担一部分事故责任时,周姓负责人说事故是由观光电动车充电引起的,责任应由肇事方来承担。
那么,损失究竟该由谁来埋单呢?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海康说,如果是车辆原因导致的自燃,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如果是外接电源造成,电源应符合安全标准,如果不符合标准,应由物业承担。另外,小区物业应24小时巡防,如果没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小区物业就侵犯了业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