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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男子醉驾电动车被判“危险驾驶罪”

2012/11/14 中电动车网 阅读:3450

不少人都觉得只有酒后驾驶小轿车才算酒驾,电动车应该没啥事。要是您也这么想,那可就错了。日前,济南市中区一男子就因为酒后驾驶电动车结果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了刑,这个案子可给大家提了个醒,不光醉酒驾驶汽车,醉酒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发生事故也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前不久,家住济南市中区的陈某和朋友在外吃烧烤,席间喝了两瓶啤酒,酒后,陈某丝毫没有意识到酒后驾驶电动车的危险性,醉醺醺地骑着电动车带着其朋友回家,途中撞到了停在路边的斯太尔卡车后部,造成二人脸部及身体不同程度的伤害。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陈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抽血鉴定,陈某静脉血中检出酒精成分,含量为16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警随后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认定陈某承担主要责任。

事发后,陈某因为醉酒驾驶电动车不仅撞坏了双方车辆,自己也因此住院一个多月,更为严重的是该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处陈某危险驾驶罪,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给陈某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案件主审法官吕法官提醒,不光酒后驾驶汽车,酒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发生事故也可构成危险驾驶罪,请牢记酒后不要开车,为他人也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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