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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专题研究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

2012/12/20 交通部网站 阅读:650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在辽宁省道路运输行业中的推广应用,为“十二运”提供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保障车辆。2012年12月17日,葛方副厅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会议听取了丹东黄海汽车有限公司、朝阳立塬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纯电动汽车资源及应用情况的汇报,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省科技厅、朝阳市政府、朝阳市科技局、朝阳市运输管理处分别就推广应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发言。朝阳市副市长武永存、龙城区区长宋臻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辽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交通领域长期以来能源消耗以石油为主,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严重。推广应用纯电动汽车,有利于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有利于“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从而实现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目前,辽宁省已具备应用纯电动车的有利条件(朝阳立塬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电动客车电池,丹东黄海汽车有限公司生产12米客车),可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会议议定:

  1.将“十二运”交通运输保障车辆作为全省推广纯电动汽车的试点车辆,选择具备条件的沈阳市旅游客运公司进行试点,在旅游客运中先行推广应用。

  2.试点车辆为5台,为大型高二级旅游客车,由丹东黄海汽车有限公司和朝阳立塬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生产,保证在“十二运”开幕前交付使用。

  3.由于纯电动车的购置和使用成本相对过高,12米纯电动车购置费用每辆约200万元左右。建议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一是落实新能源汽车补贴,根据国家新能源车辆补贴政策,沈阳市是全省低碳试点城市,每辆纯电动车可补贴50万元;二是由交通厅出资对新购车辆进行补贴,每辆车补贴70万元;三是其余80万元由车辆使用单位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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