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动车网】顾名思义,超标电动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2011年3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下发的一道通知——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但是判定是否“超标”的标准,仍是12年前出台的已被公认过时的电动自行车老国标。
国家规定如下:
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两个车轮;
2、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
3、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
4、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这是根据国家对电动车生产要求定的一种技术参数,根据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车身全部重量为40公斤,速度是为了安全,重量是为了能在用同样的电池尽可能多跑里程,以达到节约电能的目的。
现在电动车速度大都可达每小时35公里左右,这是生产商为了迎合消费者喜欢快的心理而生产的,有一定的安全隐患,重量更是如此,生产商为了让车能跑远,采用加大电池来助跑,现在有20A、26A的特大电池,如是48V充一次电可行驶60-80公里。综合前面说的这些,超标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车,也就是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就算超标车,目前不准上路的车主要是速度的控制,对重量并不太多的过问。
这个老规定,早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了。就和摩托车,以前规定是50C。再往上不能上路。
超标电动车最好的管理方式是归纳到机动车管理里面去。这样才能有效的控制电动车行业的发展,而不是直接抹杀掉这个整个行业。20公里每小时。简直是一个开玩笑的速度。前几天~有一个自行车的展览会上面,还出现了一辆速度高达75公里每小时的自行车。如果只是这样来限制生产商的话,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大量人才失业,增加国家负担。问题的解决,虽然是要从“根”抓起,但是抓错了地方,反而会失去民心。希望国家在电动车方面的政策,更加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