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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交通规范失灵,禁摩成博弈的结果

2007/2/25 南方报业网 阅读:3678

半个多月前,我写了《从“禁摩”和“禁电”学习社会》,谈到十多年前开始,我就主张大城市规范和抑制摩托车,谈到现在广州市政府下决心在市区道路禁止摩托车行驶,我是赞成的,并且等待早日落实。其实,现在的“禁摩”,与我主张的“规范和抑制摩托车”有一点距离,但是比起原来事实上允许摩托车东钻西窜地蛇行的情况,还是好得多,所以我支持。还是那句话:大千世界,人们有不同的偏好。所以世间的事情,很难尽如人意。基本上认同是往好的方向发展,就可以支持。现代文明,需要这种能够妥协的负责态度。

规范和抑制摩托车的设想,要点在于规范。当初如果我们的摩托车也能够规范得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必须规规矩矩走在马路车道的当中,而不许东钻西窜地蛇行,一方面我们的交通秩序就不会那么乱,另一方面摩托车数量也不会膨胀得那么厉害。事实上,一些朋友赞赏摩托车机动灵活,正是因为它可以东钻西窜地蛇行,甚至窜到人行道上,挤在地铁站口。所以只要规范了摩托车的行为,也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摩托车的发展。

因为赞成“禁摩”,就有朋友批评我对汽车拥堵不讲话。这就有点冤枉。我的观点很明确,认为当前我国许多城市交通拥堵,主要原因是道路系统落后,车辆行驶规范不力,以及私人汽车在城市中心区使用过度。就说私人汽车使用过度,十多年前我就曾经以算术数据说明,假定某城市有一个道路系统,当车辆数目增加到一定程度之后,再投入新的车辆,不仅不能提高整个道路系统的交通效益,反而一定会使城市的总运力下降。由于这个原因,我反对实际上鼓励居民购买汽车在大城市中心区使用的产业政策。可惜政策和行政法规都是偏好不同的社会各方博弈的结果,不是持和我类似意见的人说了算。现在博弈的结果是这样,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等待社会整体觉悟。不见得对于私人汽车在大城市中心区的过度使用难以取得共识,就不许对于摩托车政策发表意见吧。

博弈的结果之所以会是这样,汽车成为一些地方的经济支柱产业是重要的因素。除了政府方面钟爱利税大户以外,学界和民众还有其他一些糊涂的想法。有的朋友甚至说城市拥堵是经济繁荣的标志,这固然贻笑大方,但是也有更多朋友觉得现代化就要大量使用私人汽车。真的是这样吗?如果说的是在大城市中心区使用私人汽车,那么我提请大家注意,纽约、新加坡和香港,恰恰是世界上居民人均私人汽车拥有量最低的三个世界级城市。

拥堵的规律,大体上和污染一样。既然这样,我们也只好等待社会整体对私人汽车在大城市中心区过度使用的觉悟。我们能够希望的,是社会整体不要觉悟得太晚,以免付出不可承受的代价。二十多年来珠江被污染得那么厉害,以至于最近几年花那么大力气“治污清污”,仍然难以恢复可以游泳的程度,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但是在全社会根本觉悟以前,怎样在不影响汽车的支柱产业地位的同时,比较合理地解决城市的拥堵问题,也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伦敦自2003年开始对进入中心区的汽车征收每日5英镑的拥堵费以后,城市交通有很大改善,后来经过模拟计算,拥堵费更提高到每车每天8英镑的社会最优值,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我们是否可以借鉴伦敦,做点什么,既照顾汽车产业的发展,又避免私人汽车在大城市中心区域过度使用。

至于电动自行车,主要是没有及时按照机动车性质予以规范的问题。如果除了残疾人助动车以外,坚持凡机动车就要按照机动车的规矩办事,也就不会有后来那么多矛盾。所谓按照机动车的规矩办事,至少包括考证持证和规规矩矩行驶在机动车车道的中央,而不是行驶在自行车道甚至人行道上。电动自行车是一种机动车,是一种具有良好环保性质的机动车。

我相信,无论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还是私人汽车,只要规范得好,都可以不对大城市的拥堵产生现在这样大的作用,只要规范得好,它们本身也不会膨胀得那么厉害。

作者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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