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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盗窃犯罪今后购买自行车实行实名制

2007/3/1 新民晚报 阅读:3453

针对自行车被盗这个顽疾,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六部门将联合出重拳进行治理——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行动。

据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马维亚介绍,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建立、完善防范和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在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交转乘站(点)增设公益性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并设专人看管;落实生产企业车辆编码、销售企业报备购车相关信息等工作,今后购买自行车将实行实名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被盗自行车或者有被盗嫌疑的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将依法定罪处罚或送劳动教养。根据《通告》,在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购买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购买的,没有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证件牌照等证明材料的,都将视为“明知”。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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