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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全国今起治理自行车被盗

2007/3/1 华商网 华商报 阅读:4826

近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6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说,目前中国的社会自行车保有量达4.7亿辆,其中电动自行车5000万辆。根据抽样调查,近几年全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70多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全国半数以上城市居民家庭有自行车被盗经历。

刘金国强调,盗窃自行车团伙作案日趋专业化,查处难度越来越大。刘金国要求,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不能因偷盗自行车的案值小而放弃打击,要把自行车被盗案件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

刘金国强调,对于盗窃电动自行车的嫌疑人必须刑事拘留,盗窃普通自行车的嫌疑人必须行政拘留,对于累犯要依法劳教,够刑事的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介绍了专项行动的多项措施:

打团伙———严厉查处打击涉及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团伙违法犯罪活动;

端窝点———落实自行车来源登记等措施,依法取缔自行车非法交易市场,堵塞被盗自行车的销赃渠道;

抓现行———组织足够警力加强对易发案地区的预防与控制;

建设施———完善自行车停放、保管、监控等有关基础设施建设;

开渠道———扶持正规的二手自行车交易,让有需求的群众能在正规的渠道买到二手车;

定规范———制定自行车生产企业车辆编码规则、自行车购销实名制管理办法等;

严管理———对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相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公安部:举报最高奖5000

公安部2月28日通报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情况,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奖励5000元。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被盗自行车5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自行车1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公民可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举报或登录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通过互联网向公安部举报。据新华社 
(记者程彬/刘立春)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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