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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明知贼车仍买自行车实名制治标难治本

2007/3/2 四川在线 阅读:4407

为了打击自行车盗窃案,国家六部委宣布要对自行车实行实名制。这对成都市乃至整个四川的自行车拥有者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因为四川早在2003年就停止了自行车上牌的规定。自行车实行实名制能否治本的问题也引发了成都市民热议。

A 现状

四川自行车不用注册登记

2月28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联合宣布,我国将逐步建立自行车编码制和购销实名制,遏制盗窃自行车。记者了解到,实名制将建立自行车编码制度,即由生产企业为每辆自行车编号,确定每辆自行车的“身份证”。

新规定得到了市民的赞同,也在成都市民中引发了广泛讨论。因为在2003年12月5日,四川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再对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义务交管员也不再检查骑车市民的自行车牌照。但该规定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继续加强对被盗自行车的治安管理工作。同时还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成自行车销售商家免费为新购车者在车身上打印购车发票号。

2004年,新《道法》出台后,明确规定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成都市随即规定,购买电动自行车要上牌照,并且要登记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但对于普通自行车,成都市遵照了省政府的规定执行。

B 声音

观点一 实名制带来麻烦

此次国家新规定出台后,不少成都市民打进本报热线(028)86969110发表自己的观点。“取消自行车上牌制度是政府的便民举措,也是管理部门的人性化管理!”市民王先生说,重新办理如此繁琐手续,太麻烦。

律师李大福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行车不再是稀罕之物,一旦丢失,心里虽不痛快,但损失并不大。自行车实行实名制具有的保护车辆所有者权利、为侦破提供线索的作用微乎其微,丢失车辆大多有去无回。采取实名制防盗,是个站不住的理由。

观点二 新规治标难治本

以前,盗窃一辆普通自行车,按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给予5-10天的拘留。但按照新规定,盗窃自行车则可能被判劳教。处罚力度加大了,是否就可以从根本上遏制自行车盗窃案件呢?市民李先生认为这只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个别城市的市民只需要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到公益自行车点借到一辆自行车使用。公益车深受市民欢迎,并且在这一活动开展以来,关于自行车被盗的案件数为零。

C 调查

明知是贼车仍要买

昨天下午,记者在太升南路附近的一自行车非法交易市场遇见一名购买自行车的年轻女士。她自称是某大学大二的学生。“我已经是第5次到这里来买自行车了,之前购买一辆掉一辆。大家都知道比市场价便宜几倍的自行车是贼货,但想到自己万一买一辆昂贵的自行车掉了又不划算,干脆买上一辆贼货。”

贼车有了销售渠道自然会滋生黑市的存在。成华分局一派出所的民警讲,“一般的群众自行车被偷之后根本不到公安机关报案。”但有一些市民表示,辖区派出所对群众自行车被盗案不重视,主要是涉案金额小,最多安慰一下失主。

小区自行车随便取

下午4时,本报记者骑车来到位于李家沱附近的一小区,坐在门卫室的一名护卫男子对记者不理不睬。5分钟后,记者从小区内的停车棚内取出自行车,从大门口扬长而去,护卫也不过问。另一路记者前往南门几个小区调查发现,护卫对于进出小区的骑车人员管理根本不严。管理不严,成为蟊贼下手的机会。

实行实名制请您来发言

昨天,国家六部委发布关于打击自行车偷窃行为的规定之后,成都的一些市民、专家、律师等各界人士纷纷对规定发表了一个个尖锐的观点,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你是支持还是反对?今天,本报开通热线(028)86969110,希望你拿起手中的电话阐述自己的观点,同时积极举报自己身边的那些黑市场!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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