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我市百姓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但其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在不断攀升,记者日前从人保财险承德市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在全市范围内第一家推出了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投保人最高可获20万元的赔偿。
据了解,可以投保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依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可以上路行驶的、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自行车,并且其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关于投保费和相应的赔偿额度,共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是每辆车每年投保50元,对应的累计责任赔付限额为6万元,每人的责任限额为3万元,每人医疗费用限额为2000元;第二档是每辆车每年投保100元,对应的累计责任赔付限额为10万元,每人的责任限额为5万元,每人医疗费用限额为5000元;第三档是每辆车每年投保200元,对应的累计责任赔付限额为20万元,每人的责任限额分别为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限额为1万元。
此外,并非所有上了保险的电动车出事后都会得到赔偿,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员特别提醒:“保险电动自行车在竞赛或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期间发生损坏的,因私自改装、加装致使整车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被保险人或其家庭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