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源头上管理电动车,从8月份起,漳州市区“合标”电动自行车将推行“带牌销售”,而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将清除出销售市场,不允许销售。
据悉,漳州市首批准予销售登记电动车产品目录,由漳州市质监局、经贸委、公安局、工商局联合发布,最终通过审定为871种,详细的目录于漳州市质监局官方网站公布,市民可登录查询。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对于符合《目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可向辖区工商和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带牌销售。获得带牌销售业务要求的受理点(经销商)根据受理点设置要求自行采购、安装受理设备,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举办业务培训班,并指导完成受理点系统安装工作。
据了解,8月1日起,漳州市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综合整治督导行动,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对照市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台账,对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进行逐一实地检查,一经发现商家销售《目录》外的电动车产品,工商部门将以超范围经营进行严肃查处。
另外,市民对部分“合标”电动自行车有质疑的也可将车牌上报给附近派出所,芗城区、龙文区交警大队将进行核实,确实“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将重新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