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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实名购车,尚未“流行”

2007/3/5 今日扬州 阅读:3801

前天,包括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在内的六部委联合发布通告,将在3月到7月期间,对自行车偷盗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并将制定自行车购销实名制,加强对旧自行车市场的监管等。

二手车:市场未受明显影响

昨日,记者在友谊路上的扬州旧自行车交易市场采访时发现,市场并没有明显受到政策的影响,仍然沉浸在春节后市场的旺势中,生意非常好。

购车的小王告诉记者,这种车在商场卖要三四百元一辆,而在这连上锁也不过一百多块,所以许多人来买。交易市场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这里的车出售时都必须开具购货证明,而且要登记身份证号,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交易的合法性。但她同时也表示,购货证明仅作办证之用,如果车辆丢失,购货证明也不具备法律效力。记者又询问一些商家是否收购自行车,他们都表示可以收购但需要购车发票,这样做是为了      保证车辆来源的合法性。

新车:销售登记身份证不普遍

记者随后又来到扬州自行车、电动车销售比较密集的汶河南路采访时发现,购买自行车需要登记身份证在这里还非常少,不少商家甚至对记者提出的“购买自行车是否需要带身份证”表示惊讶。一位商家对记者说,只要带着钱就好了,不需要带身份证。

而不少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在出售电动车时则需要登记顾客身份证和基本信息,一些商家表示这也是为了以后售后服务方便,如果顾客坚持不登记身份证他们也不勉强。

居民:以后不用将车搬进家了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还采访了部分市民。家住工人新村的吴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一年就被偷了3辆自行车,为此他每天晚上都要把车子搬到二楼的家里。尽管如此,自行车还是被偷了。气愤之下,吴先生花了90元买了一辆七成新的“黑车”,心想丢了也不可惜,但是不久后“黑车”还是不见了。听说公安部要专项整治自行车被盗,四季园小区的李先生也表示,以后可以安心一点了,不要再天天把自行车搬到三楼的家里了。    (刘波  顾潇)

警方提醒

记者从扬州市公安局了解到,近两年来扬州每年自行车失窃近千辆,其中自行车与电动车各占一半。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做到“四要四不要”,即要购合法车,不要买赃车;停车要上锁,不要乱停放;发现疑车要举报,不要置之不理;车辆被盗要立即报案,不要丧失追缴信心。

(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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