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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单处罚违法电动车

2007/3/8 东南快报 阅读:6445

行人、非机动车和电动车违法昨起进入处罚阶段

经三个月宣传教育期,厦门对电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正式进入处罚阶段。

昨日,厦门市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电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展开现场处罚。在限制区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处以50元罚款;违法的行人和自行车,处以5元罚款。

昨日第一天开始处罚,仅在市府大道和禾祥西路,半个小时内交警就抓获违法电动车40多部。

厦门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梁鹭生介绍,根据相关法律,不符合规定的电动摩托车,一律收缴;违法的电动自行车,处以50元以下罚款;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罚款5元。不接受处罚的,可按规定扣留车辆,并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处分。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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