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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超标电动车需驾驶证 未上牌禁上路

2013/11/29 中电动车网 阅读:19454

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江门市11月开展“奋战60天,预防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醉酒驾车、驾驶燃油助力车及未上牌超标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市民驾驶超标电动车需要携带摩托车类驾驶证。

 

据了解,江门市三区的超标电动车截止登记时间不一样,新会区截止登记时间为11月30日,恩平登记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在2013年7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还未办理超标电动车登记时间的市民可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其他市区登记超标电动车。

 

江门交警提示,在外市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市区上路,在新会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仅能在新会地区行驶。而在蓬江、江海两区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也只可在蓬江、江海两区指定区域内行驶,迎宾路—西环路—江门河形成的区域内(不含迎宾路、西环路)禁止超标电动车驶入。如果跨区域行驶,同样将受到相应处罚。

 

同时交警部门表示,市民驾驶超标电动车需要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如果市民驾驶未上牌超标电动车上路的,将以无牌无证机动车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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