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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电动车上路只许带一人 违者最高罚款50元

2014/1/4 中电动车网 阅读:11615

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2014年3月1日《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将正式实施,《条例》中规定:行人闯红灯,轻则警告,重则罚款50元,协勤一小时者可免缴罚款;“严格限制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等交通工具在城市区道路上行驶,具体路线和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违者最高罚款200元。

 

《条例》中也指出非下肢残疾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区道路上行驶时可以限带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一人,其他非机动车在城市区道路上行驶时不得带人。违者将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行为人自愿协助维护交通设施一小时的,可免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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