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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政协委员建议公务车使用纯电动汽车

2014/2/19 阅读:2512

在2014年兰州市两会上,兰州市政协委员路瑶提出了《关于大力推广新能源电动公交车的提案》,建议在城市的公交车、出租车首先推广插电式纯电驱动汽车,同时鼓励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中选用新能源电动汽车。

 

使用纯电动公交一氧化碳排放可减少97%

 

兰州市政协委员路瑶在调查中发现,公交车辆的车型大、吨位重,现有车辆都使用大排量发动机,不仅燃料消耗量大,很多车辆的尾气排放标准也相对偏低。公交车在行驶中由于靠站和等红绿灯,怠速时间长,因燃烧不充分而产生的尾气污染尤为严重。同时公交车停车启动频繁,发动机和刹车所产生的噪音污染也比较严重。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地带,公交车线路密度大、车辆上路率高,尾气和噪音污染更为突出,亟待从根本上加以改善。虽然兰州市的公交客运车辆已改造为天然气车,但尾气的排放量仍较高,出于环保和节能考虑,推广使用电动公交车是大势所趋。根据公开数据显示,使用纯电动公交一氧化碳排放可减少97%,碳氢化合物排放减少72%,氢氧化合物排放可减少80%,二氧化碳排放可减少24%,二氧化硫可减少90%,汽车噪音减少40%,苯、铅、粉尘等污染可减少100%,PM2.5排放量比柴油车降低90%以上。

 

采购新能源公交车政府应给予一定补贴

 

兰州市政协委员路瑶建议,在城市的公交车、出租车首先推广插电式纯电驱动公交车、出租车,实现在公交领域的节能减排和清洁无污染,逐步推广到公务车、私家车,从源头上减少尾气排放量。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难度主要在于其购置成本较高。

 

国家已围绕新能源汽车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3年兰州也列为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纯电动汽车虽然耗能低,但造价成本依然较高,建议兰州市政府参考相关试点城市的政策措施,制订发展规划,在公交、出租车、旅游等企业采购新能源公交车时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中选用新能源电动汽车。针对纯电动公交车、出租车造价成本较高,路瑶建议可以通过生产厂家进行租赁,这样既减轻了经济压力,也免除了维修保养的后顾之忧,实现公交尾气“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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