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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私改电动车 不受法律保护

2007/3/13 汴梁晚报 阅读:4860

3月11日上午,一位老人在“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现场向记者投诉,他去年10月经某电动车改装中心改装的三轮车,骑不到1个月就开始频繁出现故障,至今不能彻底解决。

据这位老人反映,他于2006年10月花费970元在一家电动车改装、维修中心,将自己原有的一辆人力三轮车改装成了电动三轮车,可骑不到1个月,充电器就坏了,现在已经换了3个。车上的电流指示灯也是不到1个月就坏了,至今不起作用。起初,这家改装中心承诺电瓶充一次电能跑25公里,可两个月后跑10公里就得充一次电。电瓶的插头也经常烧坏,有时拔都拔不下来。

记者就这位老人反映的问题,现场向有关部门作了反映。专业人士遗憾地说:“这种改装是违法的,单就改装问题讲,这位老人遇到的情况很难受到法律保护。由此应当提醒消费者,车辆不能擅自改装。”同时,他也坚定地说:“对改装单位,有关部门在查实的基础上,应予以坚决取缔。”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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