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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零容忍整治电动车

2014/4/4 阅读:5198

电瓶车钻隧道 现场被罚款50元

 

上午11点,红星路车流量依然很大,交警已依法纠正了数起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此时,一名男子骑车电瓶车,并装载大型物品从下穿隧道中行驶出来,这立刻引起了交警的注意。交警上前阻拦后,该男子将车移到路边。四川新闻网(微博) 记者注意到,在移车的过程中,男子相当吃力,整个车辆倾斜,需两名交警一同扶持才将车放稳。四川新闻网(微博)记者目测电瓶车上搭载的货物长两米多,估计重量大概有七八十斤,加上车本身的重量,整个车辆重约两百多斤。

 

“由电动车违法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则由电动车这一方面负责,晓不晓得这个规定?”交警询问,该男子点头表示“现在知道了”,又说明违规原因:“我去送货,客人要得急,走下穿要快些,下次不得了。”

 

随后,交警对其做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并进行了教育,要求其将货物卸载后,才能离开。

 

记者了解到,许多市民为了贪图方便快捷,不顾危险违规行驶,因此交警正在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但在现场仍有很多市民不太了解新规定。

 

“零容忍”行动1小时内 120余辆电瓶车遭罚

 

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三分局二大队民警陈思洪介绍:以前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论是闯红灯或逆行,会对机动车进行主要责任划分。

 

然而从4月1日开始,从事故的划分上,由非机动车的主要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将对这些电瓶车进行责任划分。比如说电瓶车斜穿快车道,闯红灯或者逆行等造成的事故,就划分为非机动车的主要责任。

 

据统计,从今日上午10点至11点,1小时内,在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三分局辖区内进行的整治电瓶车行动中,共纠正违规行为120余起。违规行为以载人载物、占用机动车道、下穿隧道通行、逆行为主。对这些违规行为人,交警分别做出了20-50元不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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