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都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这首儿歌被大家形象的比喻成骑电动车的场景。这也表明了大家对电动车的喜爱程度,这首儿曾经一度萦绕在我们耳旁。上下班、送快递、购物、泡妞等等,多么惬意的生活啊,大家骑着各自的“小毛驴”奔波在自己的城市里,且行且快乐。
小毛驴虽然可以耍帅装酷,可是有的时候你不作死就不会死,现在大街小巷的“小毛驴”太多,随处都可以看得到因为电动车所引起的交通事故,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车挤车、人挤人,各种飞车特技、见缝插针,当你好好的骑着车在路上行驶的时候,冷不丁的突然一辆“小毛驴”快速超车,这技术顿时惊艳四座,让人看得瞠目结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接近2亿辆,并且还在以每年15%的数量增长。地球人也已经阻止不了“小毛驴”的发展了。在这疯狂的增长背后,我们有没有注意到安全问题呢?
新闻频频爆出电动车撞人、撞车之类的惨闻,据统计,2009年全国因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员约3600余人,比2004年增加了近6倍。据浙江省交管部门统计,2011年全省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5916起,接近事故总数的1/3,死亡958人,受伤6556人。这些数据看起来令人咂舌,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如“异军突起”般,占据着城市交通事故的“半壁江山”,成为了新的“马路杀手”。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日常生活和交通安全带来了负担。
随意闯红灯,急停急走,随意变道,再加上政策管理面的盲区,才会使事态发展如斯,我们应该重视起来,现今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也是如火如荼,国家政策方面也是持支持态度,但是一定要统筹兼顾、运筹帷幄。事物的两个方面两手抓。这样才能避免局势的一边倒。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于4月3日公布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这头“毛驴”套上缰绳:拟将国家标准中的部分推荐性项目上升为强制性标准,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同时,给予超标电马儿3年的过渡期。除了硬件上的规定外,还对“小毛驴”的骑行作了规定: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下穿隧道;禁止在流动密集场所周边区域道路上停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生命是自己的,交通安全都是靠着我们大家的自律,有时候“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相较于自己的安全,这一时的自律也是值得的,遵守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骑“毛驴”虽易,但安全不易,且行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