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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超标电动车上牌顺延

2014/4/30 阅读:4264

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省公安厅交管局原定于从2014年5月1日起,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不得再受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延长至今年年底。

 

超标车上牌延至12月底

 

去年5月,省厅交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5月1日起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不得再受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但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大、涉及人员多、情况较为复杂,部分市州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超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

 

经省厅交管局研究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同意,决定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的注册时间延至今年12月31日。

 

对此延迟,市民们纷纷点赞。市民陈先生说,自己一直忙着准备材料。得知上牌时间推迟,陈先生也松了一口气,“办理的时间更充裕了。”

 

上牌的几乎都是超标车

 

据向阳路办理点负责人介绍,到目前为止,泸州市场上卖出去的电动自行车还有约四万台还没有上牌。“之前规定5月1日起,就不能给电动车上牌,时间太紧了。”不过现在为了给市民提供足够的时间,省上下发通知,把上牌时间推迟到了12月31日。

 

他还说,最近这段时间来上牌的都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对于达标的电动自行车并没有要求必须要上牌,所以就很少有达标的电动自行车来上牌。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统计,目前车管所二、四分所和办理点前来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约有4500辆,但上牌的几乎都是超标电动车。

 

部分路段将限行或禁行

 

据了解,对于已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车辆将采取主城区限行和禁行的方式进行管理:将北面龙马大道以南、南面大梯步X弯道以东、西面丹霞路、怡景路以东、东面小市半边街以西的区域划定为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区域。

 

其中,江阳区主干道从沱江一桥南桥头至龙透关全线为电动自行车禁止通行区域。

 

而未注册登记、核发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严禁在禁止和限制通行区域通行;过境电动自行车可经龙马大道、沱江三桥、酒城大道、丹霞路、三道桥、X弯道、长江大桥等线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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