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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检查发现4单位 卖不合格电动车

2007/3/16 东南快报 阅读:4686

近日,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等四部门联合,检查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主体资格,有无经销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和超标电动自行车。

据介绍,目前,厦门专售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单位有30多家,兼营的有五六十家,昨日检查江头台湾街的8家,有4家涉嫌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其中一家涉嫌伪造生产许可证,可能被处5万至10万罚款。

今年起,厦门市已开始扩大电动自行车“禁行区域”,但“禁行”没“禁售”,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仍处两难境地。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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