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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8小时充电引吐槽 规定或被修改

2014/5/9 阅读:3995

消防部门称“电动车充电不得超8小时”只为普法非强制要求

 

海口人大:将根据群众意见修改完善

 

近日,海口市人大针对《海口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开始征集市民意见。其中一条关于“电动车充电超过8小时将罚款”的规定,引发了市民网友一边倒的吐槽。5月7日上午,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率领调研组进行调研时,相关负责人就该规定称,《草案》只是征集意见阶段,还未正式出台,论证后会进行修改完善。

 

关于“电动车充电不能超过8小时”的规定,海口市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是消防部门根据国家电动车标准中,不能长时间充电的要求和蓄电池的充电常识而提出来的。

 

对于市民的质疑和吐槽,该负责人表示,该规定的提出并不是强制要求市民,只是希望能够通过法规的形式,让广大市民树立安全充电、合理充电的意识,自觉按照规定执行,维护社会的安全。对于执法人员来说,规定的提出也可以在执法过程中让有法可依,更好地进行消防监督管理。但是目前该意见还只是征集意见阶段,还未正式出台。海口市人大会届时会将收集的意见进行论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据海口市人大相关负责人透露,5月20日征求意见活动结束后,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将综合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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