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口市召开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该市目前正在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注销,7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将禁止在海口市上路行驶。
据悉,海口市发动电动自行车协会和经销商组织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换购活动,引导车主主动参与换购,保障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顺利完成。从4月11日起至6月底,该市陆续分期举办超标电动自行车换购活动,截至5月28日,办理注销超标电动自行车7.3万余辆,尚有约24.1万辆超标电动车未办理注销手续。
据了解,海口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执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其最高时速应当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制动性能、外型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