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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电动车上牌8个登记点公布 交警部门详解市民疑问

2014/6/25 阅读:56287

6月26日开始,梧州市将统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根据工作方案,梧州市内共设置有八个登记上牌点,其中万秀区三个、长洲区三个、龙圩区两个。届时,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

 

大酒店停车场、亨利玫瑰城(靠近龙鱼转盘)以及竹湾市场。龙圩区的两个登记上牌点分别位于佛子玻璃销售中心(苍梧县公安局办证中心附近)和龙湖市场(龙湖中心幼儿园对面)。万秀区的其中一个登记上牌点位于云盖路小学,另外两个登记上牌点待进一步落实,将尽快向市民公布。

 

据了解,目前各登记上牌点正在紧锣密鼓地完善各项设备,包括调试电脑录入系统、安装电动车称重器、摆设遮阳帐篷、培训工作人员等。

 

届时,市民还可凭借登记上牌点周边明显的指示标志,较为方便地找到各个登记上牌点,并在导办岗工作人员的提示下,进入办理上牌流程。办理期间,如果因车辆或材料有误不能办理的,工作人员将一次性告知车主详细内容,以便车主及时调整再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车主在办理业务前,应该先行检查车辆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是否清晰完整,以便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对上述位置进行清洁和查验。据交警介绍,在一般情况下,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号位于脚踏板附近,而发动机号则位于车辆后轮的金属圈上。

 

6月26日起,登记上牌点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点30分至12点,14点至17点30分。

 

电动车上牌 问题逐个数,交警部门详解市民疑问

 

从6月26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梧州市区在用的电动自行车统一开展登记上牌工作。针对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普遍关心的疑问,6月24日,梧州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此外,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可以将电动车上牌所需的各项材料准备充分后再前往办理点,而不必急于在头几天扎堆办理。

 

上牌需准备的材料

 

问:办理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申请注册登记的,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和凭证:(1)所有人的个人身份证;(2)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3)车辆出厂合格证;(4)申请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问:非梧州市户籍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怎样办理注册登记?

 

答:非梧州市户籍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应首先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随后凭借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连同本人的身份证、购车发票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到注册登记点办理登记上牌(每人凭身份证限登记1辆)。

 

哪些车能上牌

 

问:怎样的电动车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

 

答:即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的电动自行车。

 

问:是否属于电动车就能登记上牌?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中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三轮及四轮电动车不属于《办法》所规定的范围内,不纳入登记工作范畴。

 

什么情况不能上牌

 

问:电动自行车有哪些情形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答:(1)车辆所有人无法提交有关证明、凭证或者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购车发票、车辆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购车发票、车辆来历证明记载的车辆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不符的;

 

(4)车辆属非法改装、拼装或者车架号、电动机号有凿改痕迹的;

 

(5)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结构、构造和主要技术参数或者加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装置的;

 

(6)7月11日起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或者车辆不在自治区公布的准予注册登记目录范围之内的。

 

材料不全怎么办

 

问: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没有车架号码等标识的,如何办理登记?

 

答: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没有车架号码、电动机号码、汽油机号码标识的,在集中登记期内,登记机关可以编排号码标识。

 

问:如果购车发票等丢失,如何办理登记?

 

答:对2013年8月10日前购买但缺失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的,所有人应具备以下证明的其中之一:

 

(1)销售企业出具的证明书;(2)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合法财产的证明书;(3)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财产的证明书和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本人关于车辆来历的承诺书和遗失登报声明申请注册登记。

 

问:电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如何解决?

 

答:车辆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所有人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待登记机关审查确认后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

 

电动车可以过户吗

 

问: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办理过户?

 

答:已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问:电动自行车办理转移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号牌和行驶证;(3)申请机动轮椅车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证明现所有人下肢残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问: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登记信息变更,应如何办理?

 

答: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所有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备案,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行驶证。属于车辆外观、车架号码、电动机号码、汽油机号码发生改变的,还应当交验车辆。

 

超标车如何处理

 

问: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车和超标的电动车牌证有何区别?

 

答: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分为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相应的行驶证分别签注“正式”和“临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四年。

 

问:超标电动车可否办理登记上牌?

 

答:对于2014年7月10日前购买、7月31日前申请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即“超标车”),免费发放有效期为四年的临时牌证(每人凭身份证限登记1辆)。过渡期满后,收回牌证,禁止上路行驶;对于7月11日后新购买且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

 

上牌产生的费用

 

问:登记上牌需要收费吗?

 

答:对在2014年7月31日前购买并申请登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将一次性免费发放相关牌证。而对于在8月1日后新购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购车之日起30内办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牌证工本费。按照广西区电动自行车牌证收费标准为每辆10元,包括号牌一块、行驶证一本。

 

问:车辆保险如何购买?

 

答: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市民可到各保险公司自行购买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亦可到各保险公司派驻在登记点的办理柜台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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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

长洲区在那里上

原评论:
2019/4/16 21:42:57 0 0

要开车去的吗

原评论:
2019/3/15 13:52:37 0 0

我在万秀区的去哪上牌

原评论:
2017/7/23 17:55:17 0 0

请问,是我是龙圩区的,在长州区工作,能在附近的代办点上牌吗?

原评论:
2017/5/18 19:38:07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