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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民购买自行车需带上身份证

2007/3/21 扬州日报 阅读:4104

为遏制自行车偷盗现象,3月19日起扬州市公安、综治、建设、商贸、工商、质检等6部门联动,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建立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市民买卖自行车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据介绍,扬州市约有自行车15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占一成。去年,扬州市共破获盗窃自行车案件1177起,查获、收缴被盗自行车1080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21人。

根据公安部等六部委有关会议精神,扬州市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建立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购车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车辆出厂编码等信息都会存储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出厂编码有区域划分,因此以后一旦发现带有扬州编码的自行车在外地出售,就会引起当地警方的注意。

在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中,扬州市还将逐步划定、规范自行车停车场所,如在居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置自行车存放库,在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共交通转乘站(点)增设自行车集中存放点,设专人看管。

另外,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全市的买、卖及维修自行车的商家进行摸底调查,加强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自行车维修点的监管,依法取缔自行车非法交易市场和黑市交易,堵住被盗自行车的销赃渠道。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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