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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频现独轮电动车 交警:不要上路行驶

2014/7/22 中电动车网 阅读:4638

近日,街头频现独轮电动车,骑行者犹如脚踩“风火轮”,赚足了眼球。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独轮电动车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如果行人骑着独轮电动车上路,可能面临处罚。

 

在一些电动车经销店内,多款独轮电动车被摆在抢眼的位置。卖家称,这种车卖得很不错,最高时速每小时可达18公里,重量在10公斤左右,充满电后一次最远行驶距离从10公里到25公里不等,价格比普通电动车高。

 

当被问到独轮电动车能否上路时,卖家称,他们查过有关规定,只有重量在40公斤以上,时速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上的才能被定义为交通工具,电动独轮车的重量和最高时速都达不到这些要求,因此只要不在机动车道上抢道行驶就没问题。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独轮电动车不在国家公布的“电动车上牌目录”中,类似于轮滑、滑板等滑行工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交警称,该条例中的道路包含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道,“如果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驾驶独轮电动车,将按照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来处罚。”交警建议,独轮电动车与普通电动自行车有很大区别,整个车子的平衡由内置的陀螺仪传感器控制,重心难以掌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出于安全考虑,可在空旷场地、公园、广场等场所作为休闲娱乐工具使用独轮电动车,不要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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