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佛山:8月1日起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

2014/7/28 中电动车网 阅读:13408

昨日,佛山市摩管办表示,几年前五区中心城区已禁止一切电动车在禁行区上路,而今年8月1日起,全市范围将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对没有摩托驾驶证开超标电动车的,可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我省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执法指引,明确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摩托车范畴,应当按照机动车管理。对不具有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属于无证驾驶摩托车类机动车的行为,可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市交警已将加强摩托车管理与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同步推进,同时,对查获违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造册,了解掌握该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并定期提交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违规生产、销售的企业进行查处。最近一周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647宗,暂扣电动自行车603辆。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