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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电动车 规范管理基本思路出台

2014/8/28 常德日报 阅读:3554

『导读』据了解,电动车包括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除电动汽车外,法律未明确将电动车列为机动车管理,导致电动车管理乱象环生。

目前市城区(含“四区”)电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0万辆,大约与机动车的保有量相当。记者从8月26日的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上获悉,我市将加强对市城区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基本思路为“留二、限三、禁四”:对二轮电动车予以保留;对三轮电动车限制通行;对达不到电动汽车标准、无牌无照四轮电动车予以禁止销售和上路。

 

据了解,电动车包括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除电动汽车外,法律未明确将电动车列为机动车管理,导致电动车管理乱象环生。我市电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快,由于无需办牌办证,电动车驾驶人乱穿乱行、闯红灯等各种违法行为突出。相关数据显示,涉及电动车、摩托车的事故约占交通事故的40%。

 

对此,会议决定对市城区电动车进行整顿规范,基本思路为“留二、限三、禁四”。“留二”即对二轮电动车予以保留,享受摩托车的路权,行驶机动车道,但不得打伞、闯红灯,要靠右行驶;“限三”:对三轮电动车限制通行。江北城区仅限市场内通行,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江南城区实行减量、发牌、限行,仅限在江南城区通行;“禁四”即禁止达不到国家电动汽车标准的无牌无照四轮电动车在城区通行,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电动车标准的电动车,禁止销售老年人代步四轮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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