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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只能停车库 李女士总觉得不放心

2014/9/11 西安晚报 阅读:3896

『导读』遇到上下班高峰期,如果电动车和自行车也进电梯,会给更多人造成不便,而且电梯作为公共设施,从前期就要考虑保养问题。

最近,家住雁环中路中铁尚都城小区的李女士有点困惑,自己的电动车不能推回家,必须放在小区地下车库的非机动车停放处。虽说停车不收费,但她还是觉得不方便。小区物业表示,此项规定是从安全角度考虑,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李女士今年8月住进了中铁尚都城小区,搬来这里后,小区不让电动车和自行车进院子的规定让她有些难以接受,“我不占用公共地方,放在自己家不行吗?而且,充电还收费,一度电是5毛钱。”她说,自己平时白天要上班,晚上充电一充就是一晚上,担心长此以往对电瓶不好,而且万一电动车丢失了怎么办?种种因素被考虑之后,她觉得“车还是进自己家方便”。

 

昨天下午2点左右,记者来到了中铁尚都城小区,小区的大门口有明显标识禁止车辆随意进出。在小区物业项目部,客服主管胡女士说明了物业的初衷。“小区目前入住了800多户。从入住开始我们就实行人车分离,因为小区里老人和小孩比较多。”胡女士说,除了路面安全问题,还有电梯安全,小区业主全部入住后将有4000多户,以两梯四户的户型比较多,“遇到上下班高峰期,如果电动车和自行车也进电梯,会给更多人造成不便,而且电梯作为公共设施,从前期就要考虑保养问题。”胡女士说。

 

在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放处,物业的秩序维护员告诉记者,从前也有业主跟李女士有同样的困惑和担心。针对此类问题,胡女士回应:“我们刚给充电处安装了大的插线板,秩序维护员24小时轮守。”

 

对此,业主徐女士表示:“我觉得小区这个做法挺好,有时坐电梯,一辆自行车就占了好多地方,赶着上班坐不上真是着急。”

 

陕西睿和律师事务所杨文宏律师表示,停车问题物业和业主应遵循《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的规定执行,如果没有合同,要看有无物业有关停车管理方面的公告通知等。具体到这件事情,小区物业的做法既照顾电动车业主的实际需要,又兼顾其他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但李女士提到的电动车保养和安全问题,物业应履行好职责,为业主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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