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禁电动车的政策是如何出台的?
早在2007年前后,广州便先后禁电禁摩,但“禁而不止”,“五类车”仍是广州交通的顽疾,尤其是在大型批发市场、城中村、郊区等地。近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关于广州首次禁售、再次禁行电动自行车的规定,引发了市场、行业等多方质疑,广东省政协委员杨中艺甚至毫不客气地批评《条例》,称其“简直是儿戏”!(10月14日《南方都市报》)
电动车作为城市交通工具之一,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而广州市反其道而行之,在市区禁售、禁骑电动车,让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公共政策是如何出台的?
现代公共决策既是一门技术活,又是社会各个利益阶层博弈与妥协的结果,既要进行广泛的实证调研,考虑到决策的科学性与技术合理性,又要广泛吸取社会不同的意见,兼顾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尤其在事关大众的事务上,更要慎之又慎,实证调研的科学支撑、政策制定的流程管控以及社会意见的吸纳机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公共政策只会沦为几个决策者主观臆想的“拍脑袋式”决策,既不符合大众的要求,也没有现实可操作性。
就广州市禁售、禁骑电动车这一政策来看,虽然目前只处于草案征求意见阶段,将来的结果尚未有定论。然而不难看出,至少到目前这个阶段,这一政策并没有把握好其合理性与科学性,更没有充分考虑群众的需求。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电动车作为中国城市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禁售乃至禁骑无疑会带来巨大的不便,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无论是对于那些主要利用电动车作业的行业,如快递业等,还是对于电动车生产、销售业,或是对于一般的以电动车为交通工具的群众,这一政策必将深刻地影响到日常生活,制约到行业发展。如果当地政府在决策初期就以科学的决策机制充分听取这一部分人的意见、考虑这一部分人的需求、调研这些行业的现状,那么就不会出现这种犹如“儿戏”的政策草案了。
当然,我们理解当地政府这一政策出台的目的与初衷,无非是电动车隐藏着许多不安全因素,也不好管理。然而,这不是禁止的理由,首先,安全隐患大、不好管理,并不能成为政府肆意侵犯民众权利、扼杀行业生态的理由;其次,不好管理需要政府提升管理水平、创新管理机制,以更精细、准确,更有针对性的管理模式进行社会管理,而不是一禁了之、一刀切,这样的决策路数只能凸显政府的“懒政”与管理能力的低下。更重要的,在做出这样的决策之后,政府对于禁止所带来的不便,对于政策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完全没有后续的弥补措施与政策跟进,比如禁骑了电动车,市民的出行如何解决,是否会出现私家车暴涨的现象,是否会进一步加大路面的拥堵?电动车禁骑之后,政府是否需要加大公共交通设施的投入力度,解决原来以电动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市民的出行问题?政府也没有在决策中进行政策的差异化实施,比如是否需要对快递业者网开一面,保证快递业的正常发展,等等。
政府的决策体现着政府对于社会情况的把握程度,也体现着政府对于民意的重视程度,更体现出政府决策机制的科学程度。一个犹如“儿戏”的政策,只会让人感觉到一个地方政府对于其治下的社会之隔膜,对于其治下的百姓利益与需求的漠视,以及在决策中的颟顸,总而言之,体现出一个政府管理能力的低下。
最近一段时间,中央数次呼吁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而类似这种隔阂、漠视以及颟顸的政策显然不符合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要求,值得一提的是,此类政策在我们国家某些地方并不鲜见。所以,对于某些地方政府来说,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使公共政策回归理性与科学、契合社会情况、回应民众需求、体现各阶层的妥协,乃是提升其治理能力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