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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敲定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 到2015年推广超4.5万辆

2014/10/24 阅读:7479

10月22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为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汽车,争取到2015年底,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4.5万辆,其中珠三角地区纯电动公交车保有量达4000辆。

 

方案提出,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油,2015年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柴油。到2014年底,全省提前实施国家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2014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6.1万辆。到2015年底,全省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珠三角地区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进一步扩大限行范围,到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各市“黄标车”限行区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其他城市不低于30%。大力推进黄标车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电子执法,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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