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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剩余经济可采量仅够11年 可开采储备不足

2007/3/30 中国证券报 阅读:3073

近日,国土资源部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有限公司和地方油气公司所属油气田的储量进行初步统计。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石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20.43亿吨,天然气剩余经济可采储量24490亿立方米。

有关专家表示,当前我国石油资源需要加强勘探工作,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2006年,我国石油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1.72亿吨,天然气2935.71亿立方米。这一数字是我国油气储量套改后首次公布的数字。有六大盆地石油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大于1000万吨,分别是:渤海湾盆地、松辽盆地、鄂尔多斯(行情论坛)盆地、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渤海海域盆地。全国天然气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大于100亿立方米的盆地有3个,依次为:四川盆地、塔里木盆地、鄂尔多斯盆地。

去年全国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9.49亿吨,同比下降1.6%,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1.95亿吨,同比增长10.8%;全国天然气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5815.9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6.2%。

简单来说,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可采储量包括技术可采储量和经济可采储量。技术可采储量是指现有技术条件下所能获取的最大油气产量,强调的重点是产量最大化;后者是指在一定的工艺技术和经济条件下,油田开发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时的油气产量,强调的重点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剩余经济可采储量则是指一国或一公司探明的已开发石油经济可采储量与扣除累计产量后的差值,反映出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国家或公司未来可能得到的实际经济利益,目前国际石油界通行“证实储量”概念,可与此对比。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重视这一概念,因为价格变化会影响到相同地区的储量评价结果。

中信建投石油分析师张剑指出,目前我国的石油开采期按照探明可开采量和年消耗量来看只有11年,而中东地区有40年,我国目前的石油可开采储备还是不足的。其他业内人士也提到,从储量替代率和储采比来看,2006年中国采出的石油量为1.84亿吨,储量替代率大于1,说明新增的石油储量可以弥补储量的消耗;但去年石油储采比为11,较1990年来的14-15有所下降,说明我国石油资源需要加强勘查工作,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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