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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自行车须买交强险 下月起上白牌

2014/11/10 南充日报 阅读:12343

『导读』从2015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执法清理,如果车主能证明车辆属自己所有,将被罚款50元/次,并被责令立即履行上牌手续;如果车主无法证明车辆属自己所有,除了被罚款以外,交警还将暂扣或罚没车辆。

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我市在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将分发绿色、白色两种号牌,其中白色号牌车即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虽然允许注册登记,但车主必须购买交强险。

 

下月起电动自行车须注册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体条件为: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空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按照规定,这类车辆应纳入非机动车范畴进行管理,但也须依法注册登记,即上牌后再上路行驶。

 

“目前,全市还存在不少电动自行车实际技术参数超过标准,也就是常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国家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应纳入机动车管理。我市此次允许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借鉴其他地方的管理经验实行,电动自行车在登记注册时,将通过发放绿色车牌、白色车牌的方式,把标准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区分开来,其中,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后发绿牌,可自愿购买交强险,不作为登记注册的必备条件;而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白牌,登记注册前必须提供交强险凭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市至少有50万辆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占了很大数量,允许这类车注册登记,也是为了让其安全合法地出行。

 

明年起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将被罚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此次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是全省统一部署的,主要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难度大,甚至管理失控的问题,因为一旦出现管理失控,将可能产生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逃逸、车辆被盗抢等一系列问题。目前,全省大部分市(州)已完成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

 

根据安排,南充将按照“先规范后整治”和“边规范边整治”的原则,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期间,交警督促车主为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从2015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执法清理,如果车主能证明车辆属自己所有,将被罚款50元/次,并被责令立即履行上牌手续;如果车主无法证明车辆属自己所有,除了被罚款以外,交警还将暂扣或罚没车辆。

 

各交警大队可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

 

随着政策的“松动”,市民如何为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手续?记者了解到,南充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均可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交警提醒说,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须达到5个条件:上牌车辆现场验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或进口凭证、交强险保单(标准电动自行车不作此项要求)。车管部门审核完毕后,将这些材料归档,现场将车辆及所有人信息录入全省统一的管理平台。

 

针对不少市民的电动自行车购买时间较久,购车发票可能丢失的情况,市车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车主的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丢失,车管部门将采取变通的方式进行处理,车主可找车辆销售商出具购车和车辆合格证明,也可凭所在单位或居住辖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进行注册登记。“变通办法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止。逾期办理上牌手续的车主,必须提供正规的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该负责人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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