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称“劳保部”)副部长刘永富昨日透露,监管部门正在酝酿起草《企业年金条例》,以更高法律效力的文件来规范年金基金运作。
企业年金市场化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颁布为起点。刘永富表示,这两个办法属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规范效力层次还较低,由于企业年金业务覆盖面很广,需要提高立法层次,尽快制定《企业年金条例》,尤其是要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
“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后,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刘永富坦言,当前必须抓的首要工作是尽快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
他认为,企业年金信息披露制度应该包括三方面内容:对企业来说,要按照规定建立年金制度,并定期向职工通报年金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接受职工的监督;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来说,要定期披露企业年金业务资产状况和投资收益等信息,接受政府、企业、公众的监督;劳保部门要对企业年金的规模、参加人数以及贯彻两个办法的情况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