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之所以允许生产各种不同的交通工具,也是希望能够满足不同人群对不同交通工具的需求。政 府的权力也是有边界的,不能滥用权力去限制市民的出行权和选择合法交通工具的权利。对于电动 车而言,规范使用方法、依法惩治,显然比“一禁了之”更合情合理。
近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正在公开征求社 会意见,拟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采取“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严厉 措施,“封杀”电动车。广州市一纸法令引起舆论高度关注,也将市政府推向风口浪尖。相较过去 ,新条例明显加大了管理力度,被媒体简称为“五禁”。
根据广州市法制办公告,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集18名听证代表(其中销售行业及行业协会代表5人, 市民代表10人,专家代表3人),及10名旁听人,法制办将于11月1日对《条例》进行立法听证。值 得一提的是,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单首次由媒体抽签产生,这也是市法制办在立法听证 会史上的第一次。
广州市现有常住人口1600万左右,他们的工作内容以及经济水平都不尽相同,出行方式更是千差万 别。对于上班族来说,大部分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也有一部分开私家车出行。此外,还有一部分人 由于工作地点与居住地较近,选择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出行。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产 业发展迅猛,正是由于它拥有低碳环保、无污染等优势,并且省时省力,颇受市民欢迎。据统计, 广州市日常依靠电动自行车出行的人数将近300万。
国家之所以允许生产各种不同的交通工具,也是希望能够满足不同人群对不同交通工具的需求。政 府的权力也是有边界的,不能滥用权力去限制市民的出行权和选择合法交通工具的权利。对于电动 车而言,规范使用方法、依法惩治,显然比“一禁了之”更合情合理。
对于政府管不好的事情,“一刀切” 的做法太过冷漠,没有考虑到特殊人群。我们需要厘清一个关键问题:究竟是怎样的政策初衷、出 于何种政策考量,促使官方铁了心要将电动自行车清出广州?
此前“禁电”有一个理由是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会污染环境,这属于专业话语去讨论的范畴,作为普通市民确实不明就里。不过,电动自行车行业有国家标准,如果国家允许其上市销售,单纯的污染 本身,不足以成为某个城市可以单独禁止城市所在市民消费使用的理由。
毫无疑问,广州市“五禁”是对自2007年1月1日广州“禁摩”、“禁电”政策的进一步强化。2013年,广东省政协委员杨中艺先生在省两会期间提交提案,由此也带来“电动车是否解禁”的争论, 不过之后不了了之。此外,在一项名为“假如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您 预测会给广州带来什么影响?”的调查中,仅有10.2%的人认为没有影响,其余89.8%的人都认为会 产生影响。
有关专家也表示,《条例》应该是一个如何加强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的条例,而不是“更改立法”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