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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斜穿马路要不得

2014/11/17 法治新报 阅读:14978

 

11月12日15时许,一辆电动车摩托车无视前方左转的大货车,就贸然紧随其后,斜穿马路,妄想进入对面的岔路口,却碰在拐弯的大货车的前轮上,造成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头部受伤,电动车摩托车损坏。

 

交警提示:当下,灵巧便捷的电动摩托车、自行车成了一些人员的最爱,但骑电动车的人员存在的超速、超员搭乘人员,闯红灯、逆行随意斜穿马路走捷径,不走非机动车道、占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并排骑行,右侧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却严重影响到公共交通安全秩序,引发的交通事故,不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痛苦,同时也给他人及社会带来损失,希望广大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爱好者,一定要悉心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时时处处,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树立“礼让在先”行路意识,做到,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马路,不与机动车抢道,爱惜自己、关爱他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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