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在和平西路北荣街交口的东侧,发生了一起买卖电动车退货的纠纷,这之中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呢?记者跟随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记者注意到,刘女士年纪约有30多岁,从外表来看与正常人无异,但是刘女士的父亲说,女儿一旦犯病了,骑着电动车后果将不堪设想。
刘女士的父亲告诉记者,这辆二手电动车是女儿瞒着他购买的,既然刘女士患有癫痫病,那么她为什么还要买电动车呢?
因为担心骑车会出事,所以刘女士跟着父亲找到民警,想让民警帮忙把车退掉。
随后,民警带着刘女士父女来到电动车店,但是事情却没想象的那么顺利。
那么,卖给刘女士电动车的就是是谁呢?
民警告诉刘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做出与自己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交易行为时,这种交易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刘女士在买电动车时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没有受限,而且癫痫病也并不是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所以撤销交易也是不合法的。在民警做出详细解释之后。刘女士的父亲和刘女士离开现场。
刘女士的父亲考虑得很周到,不让她骑电动车的理由也很充分,既然车退不了,那就看护好刘女士,以免骑车上路出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