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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推广 念起“急急如律令”

2014/12/1 南都网 阅读:6033

『导读』尽管今年10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量同比增长近24倍,但在新能源汽车政策设计者们看来,仍不够快!

 

尽管今年10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量同比增长近24倍,但在新能源汽车政策设计者们看来,仍不够快!

   

针对当前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新能源产品不丰富等问题,上周工信部、发改委等各部委相继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以及《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两项新政。此番政策推出密度之频繁实属少见,有分析人士指出,诸如意见稿的出台将为新能源车发展提供新增力量,有助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加速发展。

   

症结指向配套设施及产品

   

今年1-10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4.70万辆,同比增长近5倍。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生产2.22万辆,同比增长7倍。然而,与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生产量相比,其市场推广依然滞后。

   

工信部最新公示数据显示,从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底,39个推广应用城市(群)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86万辆,其中2014年1-9月推广2.05万辆。然而,按照上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申报计划,2013年至2015年39个推广应用城市(群)将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3.6万辆,但截至今年9月,完成的推广量仅为目标量的11.49%。

   

“国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需要,消费者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这是主要原因。”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告诉南都记者,目前我国仅建成600座充换电站、2.6万个充电桩,其便利性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日常使用需要。当前,地方充电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过于依赖电网,国家虽已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领域,但具体进入办法还未落实。

   

“作为启辰晨风的车主,我现在仍然无法在自己的社区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东风日产市场营销总部副总部长叶磊坦言,当前个人充电设施进社区阻力大等配套设施建设难题,制约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此外,王秉刚表示,可供市场选择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数量和种类还不够丰富,不能满足市场运营的需求,也是导致推广慢的一大原因。

   

最高1.2亿奖励用于配套建设

   

在现实的压力下,政策设计者们正不遗余力地为达成新能源车推广目标创造条件。

   

11月2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其中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城市的最低奖励为2000万元,最高奖励达到1.2亿元。

   

同时,《通知》强调,中央财政具体的奖励对象为经四部委批复备案的、成效突出且不存在地方保护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其他尚未备案但推广效果较好的城市或城市群,可按程序报经四部委备案后比照本通知执行。并且,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

   

“新能源汽车推广要从提高便利性本身出发”,东风日产副总经理任勇表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博弈点归结为“便利”,其中加速充电设施建设尤为关键。

   

平安证券分析师余兵表示,政策力图打破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间的“鸡-蛋”的恶性循环,将刺激加快全国充电设施建设的节奏,为新能源汽车的持续放量营造良好的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知》首次出现了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不同车型按照“系数折算”的推广考核方法。如纯电动客车、钛酸锂等纯电动快充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的折算比例分别为12:1、20:1、5:1。这意味着在私人消费新能源汽车方面进展不力的城市,通过大肆政府采购新能源公交车这种“变通”方式,也可达到完成主管部门考核指标的目的。

   

不过,王秉刚指出,目前公交车是我国新能源汽车最活跃的创新领域,此番新政策出台可以引导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以公交车领域作为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的突破口。

 

要:尽管今年10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量同比增长近24倍,但在新能源汽车政策设计者们看来,仍不够快!
   

新能源生产引入“鲶鱼”

   

面临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系统工程,仅仅对配套设施建设奖励显然不够。于是,仅在一天后的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称,新建独立法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须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具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

   

事实上,这一标准明确被视为对非汽车企业进入纯电动车行业的重要利好。

   

“对非汽车制造商放开电动车生产,是在于对电动车进行引导和规范,也是为了引进新生力量激活新能源汽车市场。”民族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曹鹤认为,未来的电动车行业很大一部分将由非汽车企业构成,“包括汽车的上、下游产业链的企业甚至外部行业的企业”。

   

有消息称,万向钱潮大股东万向集团旗下子公司正在申请电动汽车生产资质,而主营锂电池业务的亿纬锂能也表示,公司正在申请新能源汽车准入资质。

   

“鲶鱼”的加入,很可能刺激整车企业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投入力度。各大车企也已纷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速度:北汽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EV 200电动车在11月14日批量下线;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公司10月举行了腾势纯电动汽车上市会;在本届广州车展期间,宝马、大众等车企纷纷明确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

   

此外,意见稿同时明确,新建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使用自有品牌,只能生产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其他乘用车(包括增程式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这也是政策层面首次将电动车生产的门槛卡紧在纯电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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