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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获“PPP国家示范项目”

2014/12/17 渤海早报 阅读:7846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财政部近日确定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建设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国家示范项目”,此举将带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到2016年本市将建设公交充电站40个、公共充电桩2000个,总投资约5.16亿元。

 

据介绍,根据《天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2015年天津市将推广应用1.2万辆新能源汽车。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提出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国际上统称的PPP模式,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国家有关部门。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审后确定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项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国家示范项目”,并将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据了解,该项目社会资本方的选择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参与招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资格和经验,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第三方资质认证形式确定。项目合作采取社会资本方和政府资本方联合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公司由社会资本方控股,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天津市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0年,设施运营管理到期后可委托项目公司继续经营或政府回购。项目一期拟于2014至2015年建设20kw充电桩1100个,总投资共8250万元。二期拟于2015至2016年建设公交充电站40个、公共充电桩900个,总投资4.3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为6800辆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覆盖率为57%,并逐步向社会其他新能源车辆开发充电服务项目。

 

天津市财政局负责人透露,目前本市采取或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共有27个,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投资规模约700亿元。一系列举措表明,本市公共设施建设融资运营已进入“PPP时代”,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两个作用”,可以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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