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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目录被清产品与“次品论”无关

2015/1/13 方得网 阅读:7155

 

新能源产品被清理出推广目录,一定是产品有问题吗?有媒体从产品品质不可靠方面进行了解说,但仔细研究下来并非如此,与“次品论”完全无关,不过是清理出了已撤消公告的产品而已。

 

2014年12月24日,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67批)》 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64批)》首次发布了被撤消产品的目录。

 

其中,涉及到7家客车企业的10款新能源客车产品,有安凯2款纯电动客车(HFF6112GK50与HFF6850GK60)、东风2款混合动力客 车(EQ6110HEV3与EQ6123HEV)、福田1款混合动力客车(BJ6123C7C4D)、五洲龙1款混合动力客车 (FDG6112HEVG)、南车时代2款混合动力客车、江苏常隆1款纯电动客车、宁波神马1款纯电动客车等。

 

这些产品为何被清除出目录呢?1月9日,方得网记者致电安凯客车内部人士了解到,像安凯被清除的2款产品,早已属于被撤消的公告产品,本就已经没有 销售资格,现从推广目录中撤消出去对安凯没有任何影响。“那2款车是很早前的公告产品,大概是最早一代的纯电动产品。几年前,产品升级换代后,公司就申请 撤消了之前老一代产品的公告。”

 

确实如此,记者查询安凯的HFF6112GK50与HFF6850GK60产品公告时,发现这2款车型确实已属“公告失效”产品,2款车的公告备注中均显示“根据233批公告,该车型于2012年1月19日起暂停生产销售”这样的提示。

 

与此相同的是,记者逐一查询后发现,东风、福田、五洲龙等从推广目录中清除的相关产品,也均是属于“公告失效”产品,且基本在233批公告中归为了 被撤消产品。而“公告失效”产品也绝非等于“次品”,一种可能是产品不再符合现行法规,另一种可能是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申请取消了老产品公告。

 

也就是说,此次从新能源推广目录清除出来的新能源客车产品,实属“公告失效”产品,不过是清理出了这类“已停售”产品,而与质量问题无关。

 

不过,这样一个与“次品论”无关的清理行为,却被一些媒体误传为产品质量问题。1月8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网刊发的一篇《工信部:20家车企共64 款新能源产品被清出推广目录》文章中,有“此次公布的清理目录将为企业敲响警钟”、“撤销目录的公布为消费者进行把关,同时也满足行业发展需要,明确产品 优胜劣汰”等这类言论,很容易让公众产生被清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之类的误解。

 

对此,安凯客车内部人士有些无奈,“这则新闻出来后,也有些客户误认为公司产品有问题,还打电话来询问。像这样的新闻传播,对他人很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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