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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议:出台针对电动汽车管理规定

2015/2/5 滨州传媒网 阅读:6342

 

近年来,我市电动汽车数量迅速增长。我们走在城区街道上,经常能看到一辆辆电动汽车疾驰而过,而驾驶人大部分是老年人。

  

虽然电动汽车因其不燃油、污染小、驾驶方便、使用成本低等特点,深受广大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的青睐。但是,由于国家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电动汽车上不了牌照、入不了保险,再加上中老年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无证驾驶、超龄驾驶、酒后驾驶、电动汽车拉客等现象严重。这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引起了我市政协委员、无棣县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洪的重视。

  

刘洪认为,随着我市电动汽车数量的日渐增多,加强电动汽车管理迫在眉睫。“目前,德州、淄博和潍坊等地在电动汽车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据说效果不错,我建议咱滨州也应该尽快出台《电动汽车交通管理办法》,让电动汽车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刘洪说,若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电动汽车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核发牌照后,电动汽车方可上路行驶,对道路交通安全将是一种极大地保障。

  

同时,交警部门也应该严格按照现有的机动车管理办法加强对电动汽车的管理,规范行车秩序,引导电动汽车驾驶员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加大对电动汽车占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交通法规知识和电动汽车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质监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应该加大对无照经营电动汽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刘洪告诉记者,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因电动汽车违法违规行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电动汽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多个相关部门联合行动起来,定能将电动汽车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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