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上海回到老家过年,一下火车便发现大街小巷上多了好多“Mini微型车”。说是Mini微型车,是因为这车实在是太小,车长大概只有三米左右,出于职业习惯多看了两眼,发现居然是我从未见过的标志,而车尾三个银色的字“电动车”则直接击中了我心中的G点。难道我国电动车已经发展得这么迅猛了,连七八线的小县城都开始普及了?
说起电动车,相信大部分人和我一样,首先会想起高大上的特斯拉,再不济也会想起荣威e50之流,但此次所见的电动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电动汽车,而是所谓的“低速电动汽车”。
据了解,这种低速电动车大多是小企业甚至是小作坊生产出来的,专供小城镇和农村市场的一种小型车,大多采用廉价的铅酸电池搭配永磁同步电机,最大时速为60~70km/h,售价低廉,2,3万就能买得到。也有像时风这样的“知名”品牌,但是价格要高出很多。
众所周知,相比传统能源车,电动车有着零油耗、零排放的优点。且由于电机恒扭矩的外特性,使得其可不需要复杂的变速箱就能作为汽车动力输出,被认为是理想的驱动形式。因此电动汽车得到政府的大力鼓励与推广。然而,由于电池能量密度低、续航里程不够长、充电时间长、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成本较高等问题的制约,使得电动汽车的发展远远没有达到预期。而一直处于缺乏政府监管的“灰色地带”的低速电动车,在没有推广的前提下,在某些省份,尤其是山东呈现出迅猛的发展态势。
作为技术宅,笔者对于电动汽车的发展是举双手赞成的,同样对低速电动车的发展也是持积极态度的。首先,低速电动车可以解决小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出行问题。随着几年前国家投入大手笔改善农村道路基础建设的“村村通”工程卓有成效,现在再偏僻的山区,都会有水泥马路,但绝大部分山区道路狭窄,仅容一辆普通轿车通行,遇到会车需要找一处稍宽阔的地方由一车相让才能通行。而低速电动车体积小,两辆车可以轻松会车。其次,低速电动车便宜廉价易推广。由于低速电动车结构简单,技术简便成熟,成本低廉,且相比普通燃油车每公里几毛钱的油耗,低速电动车每公里只需几分钱的电费,这对于对价格极度敏感的农民群体来说,无疑极具吸引力。政府在没有推广,甚至有些地方禁止的情况下,低速电动车的发展已经不容小觑,因此不存在推广难的问题。再次,低速电动车的发展对节能减排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虽然绝大部分购买低速电动车的消费者没有节能减排的意识,但客观上确实会起到这样的效果。相比于仍使用化油器和没有尾气处理装置的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的排放很明显会降低很多。再者,虽然很多不正规的低速电动车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但相比于摩托车的日晒雨淋来说,舒适性和安全性都有所提高,虽然低速电动车体积不大,空间有限,但相比几乎零载货能力的摩托车来说,还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正因为如此,同济大学汽车学院院长余桌平就曾公开表示,建议将低速电动车作为中国国民车。虽然他的讲话中有个别常识性的错误,但是其出发点和想法是很有先见之明的。中国目前的汽车保有量相比于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还是有很大差距。我们国家发展汽车工业必须从这些国家借鉴先进的经验。而从这些国家的汽车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德国建立自己的汽车工业,跳出美国压力靠的是甲壳虫、高尔夫之类比美国车要小的车,而日本发展汽车工业靠的是更小的K-Car。因此我们中国要大力发展汽车行业,达到很高的市场份额必须发展小型车,而面对当今的能源和环境压力,小型电动车无疑是最适合当作中国国民车的发展方向的。且不说这样的逻辑是否能站住脚,单从我国国情来看,虽然城镇化水平逐渐提高,但我们仍有着8亿农民、广阔的农村和大量的县级城镇,而国民车最需要的特点就是“买得起”,廉价的低速电动车无疑具有这样的特点。
尽管如此,低速电动车仍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首先,很多过于廉价的低速电动车是小作坊或者小厂生产的,质量监管存在严重的问题,有的车体全部为塑钢材料,一旦被雨淋湿,车体将发生鼓包、撕裂等危害。而因为廉价,这部分的销量往往是最大的,因此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其次低速电动车不需要牌照,而且居然不需要任何驾照,这是让笔者最为吃惊的地方。开摩托车尚且需要摩托车驾驶证,而低速电动车居然只需要在销售代理处培训三个小时就能开上路了。没有正规的培训和规范,对于行人和其他车辆都是严重的安全隐患。虽然低速电动车速度低,但毕竟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难免会出现交通事故,而没有牌照,追责就成了一件极其麻烦的事情。且很多低速电动车上不到保险,有些消费者安全意识不高,认为低速电动车速度慢,不会出事故,也不愿花钱去上保险,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再者,大部分的低速电动车使用的是成本低廉的铅酸电池,单如果没有回收监管,铅酸电池将会造成严重的土壤、水源等环境污染,如果这样的话,电动车的环保优势荡然无存。而那些小作坊式的企业肯定是不会也没法承担这样的社会责任的。
但是,产生这种种问题的最大原因在于政府不监管造成的。虽在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双80”的标准,但对于低速电动车行业仍没有任何指导意义。虽然部分省份出台了自己的低速电动车标准,但国家仍没有统一的政策。因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政策法规,对生产制造企业设定准入门槛,淘汰整合小作坊式的企业,使得有生产资质、质量监管严的企业发展壮大。同时鼓励企业采用更新、更环保的锂电池取代铅酸电池,国家可对其进行引导和补贴。同时,低速电动汽车驾驶人员应取得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C3及以上驾驶证,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在行驶中,明确上路行驶区域,并参照机动车,向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购买保险。
后记:低速电动车在解决农村出行难、使用成本低、环保等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因此在没有任何推广的情况下发展迅猛,有发展成为中国国民车的潜力。但同时缺乏政府部门的监管,低速电动车存在制造粗劣、质量无保证、存在安全隐患等等问题,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法规,规范低速电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相信到那时,低速电动车将会迎来井喷式发展的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