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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整治电动自行车首日 上万车手被请去学习(组图)

2015/4/2 广西新闻网(南宁) 阅读:13700

 

交警一个上午在七岔路口查处多辆违法行驶电动车

 

核心提示

  

4月1日,南宁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攻坚阶段正式拉开帷幕。当天,南宁交警在市区48个主要路口,对电动车未取得号牌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等10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据统计,截至当天傍晚7时许,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共10836起,其中逆向行驶2643起,闯红灯747起。这10836起电动车交通违法的车手全部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此前的3月3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南宁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条例》中,对电动自行车上路做了较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车手可要看清记好了。

 

一辆电动车闯红灯被拦下。

  

无牌无证:不能上路

  

有牌有证:不能“任行”

  

目击:昨天上午8时30分,正在新民路口执勤的交警发现一辆无牌的电动车从新民路方向开过来,马上将该车拦下来。骑电动车的是一名20多岁男子,见被交警拦下来后,该男子赶紧解释:“我这车刚买没多久,还来不及上牌。我就去店里拿点东西。”

  

记者观察发现,不少电动车车手没有随身带上电子牌被查时,理由五花八门,有的说是借朋友车,之后没有把电子牌归还;有的则是说放在另一个包里出门忘拿了。

  

查处:“你骑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就属于违法行为。”交警当场指出,让违法车手进行登记后到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点进行学习。

  

新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同时,电动车成功注册登记后,并不意味着骑车上路就能随意“任我行”。《条例》规定,在经过“城中村”、单位或者住宅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非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非机动车进入设置有非机动车等候区的路口等候放行信号的,应当避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并根据信号灯指示行驶。那些喜欢骑电驴飙车的市民,可要悠着点。

 

一辆电动车逆行。

  

杜绝隐患:严查拼装

  

加大防范:禁“开小差”

  

目击:上午9时许,一名50多岁的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车来到桃源新民路口时,交警发现该车违法加装了一把遮阳伞,立即将该女子拦了下来;上午11时20分,一辆私自改装,车身足足有两米长的黑色电动车装载着7箱货物从友爱立交岔道口驶出来,正在这里执勤的南宁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迅速拦下该男子并请其出示身份证和电动车证。

  

查处:交警当场让女子自行拆除违法加装遮阳伞,并让该女子到教育学习点进行了交通安全学习;警方核实男子的身份并查看相关证件,发现车辆确实是非法改装。警方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样,并依法进行处理。

  

新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安装车伞、车篷;不得安装超过国家规定动力标准的驱动装置。禁止利用电动自行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同时还明确了一系列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出现的行为。例如拨打、接听、观看手持移动电话,以及吸烟、饮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向道路上抛撒物品;手离车把、手中持物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等。

  

窜道行驶:易发车祸

  

车辆转弯:注意打灯

  

目击:上午11时30分,一位头发有点发白,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在友爱立交桥下路口直行时闯进机动车道,在一旁交警看到后赶忙上前拦下;过了一会,又有一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时被交警拦下来,骑车的是一名戴着墨镜的女子。只见该车的后座上有一名女子抱着一个1岁多的孩子,在车手前踏板前又站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孩。

  

查处:交警指出,不按道行驶是电动车违法的“重灾区”,以上车手不但违法闯进机动车道,后者还涉嫌超载,容易引发车祸。因此必须到交通安全学习点接受教育。

  

新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在转弯时,应当开启转向灯,没有转向灯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霾、雨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

  

集中学习:车手震撼

  

小惩大诫:责令改正

  

目击:在中华友爱岗电动自行车违法学习点内,聚集了参加学习的违法电动车手,他们有的在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有的在看交通事故板报。电动车手韦先生感慨地说:“看到有的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人财两空,感到很震撼,以后开电动车真的要遵守交通规则了!”

  

查处:交警部门在原有26个电动自行车安全学习点的基础上,在各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城市广场新增了25个简易学习点,实行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三班倒”运转,每天组织参加交通安全学习人数由目前的3000人次左右提升到1万人次。

  

新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了诸多驾驶电动自行车时的禁止行为,那么违反规定的,怎么处罚?《条例》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违反条例规定,骑电驴时打手机、吸烟、饮食、乱扔垃圾等的,或是在转弯时,没有开启转向灯,没有转向灯的,将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

 

友谊金凯路口的电动车引导标识牌。


  

交警部门在路口设置非机动车引导牌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 卢荻 实习生 冼欣宜/文 记者 何学俏 /图)3月31日晚,南宁市交警支队设施大队先后在友谊金凯路口、东葛园湖路口、东葛葛村路口、金象德政路口等路口,设置非机动车引导标志牌和交通标线等,引导非机动车、电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以做到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交通秩序良好,交叉路口交通秩序良好,非机动车过街通行有序。

  

记者了解到,在这次南宁电动车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南宁交警部门将在电动车流量较大主要交通路口路段重新设置完善一批交通标志牌、交通标志线、禁行标识以及交通隔离护栏、隔离墩,进一步明确电动车路权,实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隔离。目前,该项工作已陆续在其他一些路口开展。

  

就此,交警也提醒广大电动车手,在通过一些已设置非机动车引导标志牌和交通标志标线等路口时,要注意看非机动车引导标志牌,做到各行其道。

 

友谊金凯路面的电动车引导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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