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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电动车不能上路上牌 引出监管话题

2015/4/2 南阳晚报 阅读:37125

 

 

3月26日,记者《四轮电动车,想说爱你不容易》就市面上出现的电动四轮车进行了调查。电动四轮车不属于非机动车,其安全技术标准又低于机动车,因此身份尴尬。交警部门明确,这种车不能上路,驾驶这种车辆也需要有驾驶证。报道刊发后,引发了不少市民对四轮电动车去留问题及如何监管问题的讨论。


  

代步新宠待监管

  

黄师傅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电动四轮车、电动三轮车,最不能让他忍受的是:这种车上路行驶很随意,拐弯、变道从来不用转向灯。

  

来自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2014年8月至今,城区内涉及四轮电动车的交通事故90余起。记者调查发现,驾驶电动四轮车上路的多是中老年人,他们基本上没有受过任何驾驶技能方面的培训,交通违法现象较突出。

  

记者到市场上调查得知,城区目前有30多个电动汽车经销点,涉及20多个牌子。而经市车管部门确认,这20多个电动车品牌信息均未进入工信部门汽车类产品目录,严格来说这些车辆应该属于非法产品,不能上牌,不能上路。

  

“既然属于非法产品,就不应该销售到市场上来,应该全部取缔。”采访中有市民建议说。

  

“四轮电动车确有现实需求,还低碳环保,应该规范起来而不能‘一棍子打死’。”对于四轮电动车,也有市民有不同的看法。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一个管理办法,从生产和流通领域加强规范和监管,淘汰不合格车辆,给合格车辆一个合法的“身份”。

  

他山之石可借鉴

  

眼下,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四轮电动车,傍着“新能源汽车”、“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的头衔,已销售到市民手中,进而拥上街头,带来了各种问题。相关部门应赶紧建立联动机制,严管四轮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

  

其实对于四轮电动车的监管并非无计可施。记者查询资料发现,山东省已在38个县、5个地级市就小型电动车的管理进行试点,给予上牌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小型电动车,可以办理地方牌照和交强险,接受交警部门管理。

  

河南省洛阳市也于去年3月1日起,以上特殊牌照的方式,对符合要求的四轮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限制该类车行驶的路线和范围,并要求驾驶人取得C3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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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评论:
2018/2/25 12:39:56 0 0

车子一共才多少钱,还买交强险,中国的交强险又是多少钱,不让穷人活啊

原评论:
2018/2/24 18:42:38 0 0

官不作为民受罪,苍天有眼

原评论:
2017/12/20 9:48:18 0 0

为什么不让上路,还有商家在卖呢!这总不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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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11 16:56:30 0 0

规管后价格感人.现在是没有规管,顶配的才3w.最高时速60,续航100.其实在城市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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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29 19:20:56 0 0

我对有的出租车,最不能容忍的是。多数出租车司机,斑马线不让人,随便停车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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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6 2:11:37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