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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对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情况进行集中整治

2015/4/7 赤峰广播电视台 阅读:16184

 

 

记者从红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驾驶老年代步车等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扣除车辆,并会依法进行处罚。

   

红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李国春队长介绍说,“四轮电动车”以及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旅游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都属于电动汽车范畴,纳入机动车管理。除公园、旅游景区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封闭式区域内可以使用外,严禁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或从事载客营运。近日,红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也在对四轮“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上路行驶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一经交管部门发现仍有在路上行驶的四轮电动车,将对其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或可并处15日行政拘留。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由于很多老年代步车的生产商不具备合法生产资质,产品出厂后并未经过任何安全检测和安全实验,所以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市民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而忽略了个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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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家应尽快制定低速电动汽车标准,让市场需要的小型电动车尽快获得“准生证”,对其实施专类管理、放宽准入、允许上路行驶。

原评论:
2017/3/31 20:38:02 0 0

为什么国家允许生产四轮电动车,而又不能上路,交警又要拦

原评论:
2017/3/12 21:24:37 0 0

能卖不能跑是谁的责任?自己没有这方面的能力为什么不学学外地做法?

原评论:
2016/8/19 20:35:3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