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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严查电动车违法 最高可罚50元

2015/4/14 法制日报 阅读:4897

 

 

截至3月,昆明主城区登记在册的电动车已超130万辆,因违法成本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电动车相关事故频发。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一季度,昆明共发生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13起,造成8人死亡。 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从10日起,昆明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电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是整治重点之一。

  

据昆明交警部门相关数据显示,在“便捷交通工具”的背后,却是令人心惊肉跳的交通事故。2014年9月7日凌晨,王某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驶入机动车道后左转弯,与马某所驾自卸货车相撞,造成王某当场死亡。2014年09月23日,罗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载其女陈某(6岁)行经铁路道口,陈某坠落路面后,被唐某所驾小型面包车碾压受伤。这些血案仅仅是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部分记录。据警方统计,2014年昆明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件占全市市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26%,交警表示,在电动车违法行为中,闯红灯或抢行、逆行、安装遮阳伞、超员超载等几类违法行为最常见。

  

为了进一步提升昆明城市综合环境,昆明交警将在以“严打、严防、严管、严治、严控”的“五严”措施,划定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城市主干道、支次微循环道路,高架桥、跨线桥以及主城连接呈贡区的放射性道路为重点整治道路,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越线停车,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册登记、违反规定载人(只能在核定载重量范围内附载1人并确保乘坐安全),违反规定载物等对道路交通运行影响较大、具有突出安全隐患的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市民,骑电动车一定要记得带行车证。非机动车违法逆行、载人、驶入机动车道等行为,一旦发现,都将严格依法处罚,不听劝或态度恶劣的,将按最高限度50元进行处罚。整治期间,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当事人无法提供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证明的,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另外,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交警将在此次整治行动中落实统计仍未落户的电动车数量后再次通知新一轮落户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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