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交警支队获悉,自3月中旬启动的“整治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违法行动”,至今已查处各类电动车违法行为55849起。
其中,违法数量“前三”的行为是:骑车带人25635起、走快车道15377起、逆向行驶3046起。
可以看到,骑车带人的违法频率,高得惊人。经历一个多月的随警采访,记者发现,对于“违法”的认识上,不少违法者对“带人”并不以为然——开车、打车不方便,带个人怎么啦?
那么,为什么“骑车带人”被列为本次整治的重点?其安全隐患又在哪里?接下来,记者写几件目击的事。
“前面罚过了,还要罚一遍啊?”
4月初,顾先生骑电动车,载着朋友行驶到庆春路近刀茅巷附近。交警庆春中队的肖孙达副中队长正在执勤,示意顾先生停车接受检查。
10米外,顾先生减速,突然又加速,试图绕开交警。车道窄,电动车撞到了肖孙达,而顾先生和其朋友摔了个“人仰马翻”。
“你把我车摔坏了,怎么办?”顾先生责怪肖孙达。不过,执法记录仪录下了一切,的确是电动车撞交警在先。
“骑车为什么不能带人?你搞辆车给我,我就不用带人了。”顾先生不承认骑车带人是违法行为。
“要是开车方便,我也不要骑电动车啊。”肖孙达“三请”顾先生在违法单上签字,顾先生三次拒签。
这件事,最终让几位路人看不下去了。肖孙达有执法录像,路人愿意作证,顾先生说话的音调也越来越低。
“我知道你要拦我的,这不是没绕开吗?不要说了,罚罚罚吧……”
从头到尾,处理这次骑车带人违法,耗费了10多分钟时间。
在一个多月的随警采访中,“骑车带人图个方便”的说辞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而一个多月查处25635起骑车带人行为来看,这一违法行为也是最为普遍的。
离着路口几十米,看到交警了,赶紧下车。躲过交警,到了路口对面,继续骑车带人。
“倒霉被抓”了,不少人熟练地讨出20元钱——显然不是第一次被罚——过了几十米,带人继续前行。
记者甚至碰到过这么几位,被交警拦停后,骑车人拿出刚被处罚过的单子,“喏,前面罚过了,你还要罚一遍啊?”
我们可以看见,不少人对骑车带人的行为,有着不以为然的态度。
为什么要严管骑车带人?
想必大家对4月13日发生的一起事故还有一些印象。
当天凌晨,一女青年骑车带着一男青年,逆向驶入德胜快速路沿线的石德立交匝道。结果,电动车被迎面驶来的一辆小轿车撞到。女青年受伤,电动车后座的男青年,则被撞飞至立交桥底,当场死亡。
交警认定,女青年存在驶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骑车带人等三项违法行为。
“严查骑车带人,是因为电动车在带人的情况下,因质量大大增加,会出现平衡性、不稳定、制动(刹车)失效等隐患,”杭州交警告诉记者,“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骑车人就很难处理。”
2013年5月21日,三里亭附近,一位父亲骑电动车,孩子坐在踏板处的一张椅子上,妻子坐在后座。电动车突然失去平衡,孩子摔出座位,滚入一辆公交车底,当场身亡。
又如2014年3月17日,江锦路万象城门口,一位小伙子骑车带人,因刹不住车,撞上了一辆减速拐弯的工程车。骑车的小伙子当场身亡。事后调查,小伙当时骑着电动车,正在违法营运……
翻看近年报道,其实,关键词“骑车带人、车祸”,在近七年来为媒体频频提及。而这七年,杭城电动车保有量也处于持续显著增长的状态。
如此看来,采访“骑车带人”的话题,颇有“旧闻新作”的意味。但从一个月近2.6万起“骑车带人”违法被查处的数量来看,这个话题十分有必要继续下去。
这里要提醒打不到车的一些市民:不要图快,去坐非法营运的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