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朝阳市发布了《朝阳市新能源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该试行办法中提到,低速电动车在朝阳将使用底色为绿色并加“电”字样的专属牌照,可在市内一级及以下公路机动车道合法行驶。
在该试行办法中针对电动车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其中车辆的车身尺寸长宽高不得超过4600mm/1800mm/1700mm,最高时速不超过60km/h,满电满载情况下的续航里程不少于60km,此外,车辆的驱动电源应为锂离子电池组、氢燃料电池组等。
在购买使用方面,低速四轮电动车的牌照和行驶证样式由朝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标准样式制作,牌照底色可为绿色,加“电”字样。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应取得C3(含C3)以上驾驶证,电动汽车销售部门要对电动汽车驾驶人免费进行不少于7小时的场地驾驶培训。此外,电动车允许在朝阳市一级及以下公路机动车道内行使。电动汽车行驶时走机动车道,遇快、慢行线分道时走慢行线,无快、慢行线分道时靠右侧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