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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电动车有了“身份证”

2015/5/13 广西日报 阅读:5579

“电动车有了‘身份证’,从今天开始,要注意形象了,不能随便违反交通规则了。”5月12日,广西南宁市平南县居民刘坤平领到车牌后说。

 

 

 

从5月5日起,该县将开展为期8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集中注册登记工作,结束对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的粗放式管理。此次启动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上牌,大多数市民认为“是件好事,既便于交通管理,对骑车人来说也是安全保障”。

 

该县暂设3个注册登记站点,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市民在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时需提供身份证、电动车合格证、电动车购买发票、保险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登记上牌收费分两种情况,电动自行车收取牌证工本费10块钱,机动轮椅车则免收工本费。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把服务点延伸到乡镇。2016年元月1日起,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不得上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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